黄金大米经过基因改造,含有更多β-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是维生素A的前体(也被称为维生素原A)。据说,这种大米可以帮助治愈失明以及第三世界因缺乏维生素A引起的其他疾病。另据说,由于环保人士和反转基因活动家反对黄金大米,已经造成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死亡或失明。

然而,这些有关黄金大米的论点不符合事实,而且有悖科学。

黄金大米尚不可食用

自2000年黄金大米“问世”以来,虽然其开发几经推迟,但这并非反转基因活动家进行的活动所致,而是由于基本的研发问题所致。

从事黄金大米项目的主要机构 —— 国际稻米研究所发表的声明中已经确认了这一点。该研究所表示,一种新产品的开发需要花费大约13年时间,黄金大米“仍处于开发和评估阶段”。2013年9月,国际稻米研究所预计离黄金大米可供食用的日子还有两年。

黄金大米是非必要食品

就存在更好解决方案的问题而言,黄金大米既昂贵又未经证实。它耗费了数百万美元的开发资金,但仍不可食用。

相反,世界卫生组织防止维生素A缺乏的各项方案费用低廉,可供使用,且已经被证明可行。这些方案着重于方法,例如教导人们在菜园里种植绿叶蔬菜,鼓励母乳喂哺婴儿,以及在必要时提供补充剂和强化食品。凡达纳·希瓦博士的组织Navdanya在印度开展的研究已经进行了相关计算,得出绿叶蔬菜中的β-胡萝卜素含量比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含量高3500%。

这些方案只需要微薄的资金就能进行更加广泛的推广。它们还有其他的优点,即同时处理其他营养不足的问题,因为这些缺乏症状都是有联系的。例如,人只有食用了足够的脂肪,身体才可吸收β-胡萝卜素。转基因支持者会向需要β-胡萝卜素的人们同时提供膳食脂肪吗?

其他与黄金大米相关的问题包括:

1. 有关黄金大米基因组成的隐藏信息。同行评审的文献中没有足够的内容描述黄金大米的特征。秘密必导致疑虑。

2.  育种问题。最初的黄金大米品种是GR1和GR2 —— 均从粳稻品种选育而成,因为从籼稻品种进行选育极其困难。在初始目标区域 —— 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菲律宾,人们大多都吃籼稻,而非粳稻。2010年,黄金大米籼稻品种测试才开始进行,而且似乎目前所有测试均局限在温室内。关于以前或新型黄金大米的稳定性、均匀性、生产量或β-胡萝卜素含量的数据尚未公开。

3. β-胡萝卜素的持久性。没有人知道黄金大米在普通室内条件下长时间存放时会保存多少β-胡萝卜素。2001年,一些GR1被送到德国的科学家手中,他们发现GR1的β-胡萝卜素含量不到其应含有的β-胡萝卜素含量的1%。烹调过后,该含量又下降了50%。多年来,这一发现阻碍了该项目的进展。

4. 生物利用度。没有人知道如何证明黄金大米中β-胡萝卜素的“生物利用度”。目前仅有两份公开的人类进食研究对这一点进行了试验 —— 2012年发表的颇有争议的儿童进食研究以及2009年发表的涉及成年人早期进食的研究(见下文第8点)。这些“原则证据”研究无法给出有关黄金大米在现实生活状态中是否起效的信息。例如,试验前,黄金大米样品分别存放在-80℃和-70℃的温度下。这是为了延缓β-胡萝卜素含量的下降。这些研究也没有给出有关黄金大米在现实生活状态和典型饮食中的有用信息。而且,成年人进食研究通过在试验饮食中增加10%的黄油来最大限度地吸收β-胡萝卜素 —— 对于亚洲贫困人口而言,这种做法是不切实际的。

5. 生物强化是有风险的。黄金大米属于“生物强化”产品,但也有“加强营养”和强化问题。由于个体之间的差异(老与少、健康人士与患病者、男性与女性、超重者与营养不良者),人群中的一些人获得的营养过少,而另一些人则过多。过量服用维生素A与更高的出生缺陷风险有一定联系;吸烟者过量服用维生素A,则会增加患癌风险。

6. 没有证据证明黄金大米可以安全食用。   基因改造可以导致植物出现新毒素或过敏原,或者营养价值改变。即使目的基因提取自无毒来源,也会出现新毒素或过敏原,因为将基因插入到新宿主植物后就会发生变化。未专门进行动物喂养安全性试验,难以察觉这些意料之外的变化。美国索尔克研究所的大卫·舒伯特教授指出的一个潜在危险与维生素A的衍生物视黄酸有关。这种衍生物可危害人体胎儿,造成出生缺陷。

但迄今尚未进行动物毒性试验,这违反了食品法典准则。许多科学家都抱怨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以简单的方法宣称黄金大米可以食用,而没有在研究中加以证明。国际稻米研究所在饱受长期压力后,在2013年宣布已在美国的一个实验室内对小鼠进行动物喂养研究。但是,没有迹象显示这些研究是否意在说明营养等价或安全性。在同行评审的文献中发表这些研究之前,都不能证明黄金大米可以安全食用。

7. 不道德的人类试验。虽然在动物喂养研究中,没有就意料之外的毒素或过敏原对黄金大米进行试验,但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连同塔夫茨大学已经对人类进行了三次进食试验。一次包括利用“没有足够维生素A营养的”儿童。2009年,32位科学家向塔夫茨大学投诉这次试验违反医德和纽伦堡法典。当两篇与该研究相关的论文发表时(分别在2009年和2012年发表),因在没有得到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儿童进行实验而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公愤。这一事件的揭发导致三名中国官员被解职,并且塔夫茨大学首席研究员被强制退休。

 

以上几点均与黄金大米的科学问题有关。有关黄金大米的其他问题则涉及粮食主权和供应安全、农业系统首选以及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

此外,似乎还存在涉及公司控制和专利的问题,这对声称黄金大米是“公共”产品的言论提出了质疑。黄金大米网站上的分许可协议称:“发明者已将他们的黄金大米技术独家权利转让给[转基因巨人]先正达……尽管先正达放弃其黄金大米商业计划,但保留商业权利……改善该技术的商业权利归先正达所有。”

先正达已经“放弃”其黄金大米商业计划的声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可在看到该产品的商业潜力时随时推翻该决定。而且,农民“改善”黄金大米植株,就会欠先正达专利权使用费。

总而言之,黄金大米并不是改善营养不良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很可能使种植和食用这种大米的人面临更严重的问题。